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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和朋友一起出去晃晃,朋友用機車載我回家,結果行經一斑馬線時,正好有路人一家三口邊聊天邊過馬路而沒注意到有機車經過,仍然繼續前行,而且此時正好是綠燈,所以基本上算是那路人闖紅燈。朋友又為了閃過一台轎車,結果就在零點一秒之差,差點撞上了那小妹妹,機車也緊急煞車。非常慶幸的是那位妹妹沒有什麼受傷,結果那位爸爸就開始破口大罵,罵我朋友騎車不看路,朋友也不干示弱說是他們自己闖紅燈,其實妹妹的媽媽就已經知道自己理虧,但是那位爸爸就說,那行經斑馬線也應該注意阿! 其實我感覺到我朋友快要抓狂了,就差沒下車去和對方吵架,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,其實也搞不動對方想要"ㄌㄨˊ"什麼,可能只是想罵人會讓他舒服一點吧!所以趕緊催我朋友趕快離開現場。
其實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情,雙方沒事就好,爭辯哪一方是錯是對,其實雙方都是有所疏忽,不過我還是不主張吵架,真的很沒意義。而且要是今天只有我朋友和那位爸爸的話,我覺得對方那個極力保護女兒的爸爸可能會給我朋友一拳吧!也或著是我朋友給他一拳!?總之想到就覺得沒必要,可能是男生本能性的自衛吧!但是我覺得無論駕駛人還是行人,真的要特別注意四週的狀況,不然像遇到這種事情,對雙方來說都很冤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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